为做好2023年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工程管理硕士(MEM)复试(以下简称复试)工作,规范复试流程,按照学校研究生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按照天津大学的有关规定,管理与经济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天津大学2023年非全日制[1256]工程管理硕士(MEM)考生复试办法的制定与实施。本办法经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并报经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备案后实施。
一、复试原则
1.坚持复试的科学性。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查方式,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2.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
3.综合评价,成绩量化。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都要有量化结果。
4.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5.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招生计划
非全日制计划招生340人。
招生计划视复试情况动态调整。
三、复试条件
1.报考天津大学2023年非全日制[1256]工程管理硕士(MEM)专业已通过提前面试的考生,初试笔试成绩达到本专业国家A线,须按照复试办法要求完成时事政治考核环节。
2.报考天津大学2023年非全日制[1256]工程管理硕士(MEM)专业未参加或未通过提前面试的考生,初试笔试成绩达到:总分195分、英语二单科成绩44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单科成绩88分以上的要求,具有复试资格。
3.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详见天津大学MEM项目网站(http://mem.tju.edu.cn/)“通知通告”栏目公示。
四、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通过天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网上交费平台及时缴费,复试费标准为90元。完成缴费后,考生须在网上下载打印《天津大学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并签字。
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通过提前面试的考生除外):
1.准考证;
2.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学信网下载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提交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
4.网上下载并签字的《天津大学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
5.网上下载并签字的《天津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知情承诺书》。
考生须严格按照上述顺序将所有材料整理成一个PDF电子版文件,以附件的形式于截止日期前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具体要求参照复试工作安排)。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可提交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带照片)。
2、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3、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五、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考核,分为时事政治考核和综合素质面试两个方面。
1.时事政治考核
满分:200分。
所有考生(包含提前面试通过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完成时事政治考核。时事政治考核计入复试成绩,未按时参加时事政治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低于满分的60%)的考生,不予录取。
时事政治考核详细要求见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网站(http://come.tju.edu.cn/)“通知通告”栏目。
2.综合素质面试
满分:200分。
综合素质面试考核形式为个人面试,考核方式为线下面试,面试时间20分钟(含准备时间),面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综合素质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综合能力和英语水平测试。综合能力测试侧重考生的工作经历及业绩;对经济、管理等相关基础知识掌握的程度;逻辑思维与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表达与沟通的能力;判断力、自制力与应变能力;人际交往、团队合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等。英语水平测试侧重英语听说理解能力。
六、录取分数计算方法
总成绩由初试笔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构成。
复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90%+时事政治考核成绩×10%。
总成绩=初试笔试成绩/1.5×60%+复试成绩×40%。
七、复试要求
根据《天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规定: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在所报考学院的所有专业复试全部结束前,不将复试有关资料以任何形式上传网络或泄露给他人(或机构)。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八、录取
综合素质面试和时事政治考核均合格的考生,天津大学将根据录取名额,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给予拟录取资格。
非全日制[1256]MEM考生中,通过提前面试的考生,达到本专业国家A类分数线且时事政治考核合格,给予拟录取资格;正常批次的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给予拟录取资格。
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优先录取;复试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优先录取。
没有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九、其他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复试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另行安排复试工作,请考生届时关注天津大学MEM官网(http://mem.tju.edu.cn/)的“通知通告”栏目。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第25教学楼B区103办公室邮编:300072
电话:022-27891423
网址:http://mem.t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