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MPA的含义
MPA是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专业学位的英文简称, 是以公共管理学科及其他相关学科为基础的研究生教育项目,其目的是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在国外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里, 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以及法律硕士被称为文科高层次职业研究生教育的三大支柱。MPA 教育已成为这些国家培养高级公务员的主要途径。
二、MPA的起源
MPA 教育的产生是与公共行政(或管理) 事业的发展密切相关的。公共管理作为一项专业教育, 最早产生于18 世纪的德国, 培养为适应当时普鲁士国家管理与经济发展所需要的专门管理人才。但把公共管理作为一种专业学位教育而付诸实施的是美国。
早在19 世纪初, 美国就开始了公共行政或管理教育的酝酿, 至1887 年威尔逊发 表了《行政学之研究》的论文, 这通常被学界认为是美国公共行政管理教育的开始。1911 年, 在美国纽约创办了“公共服务培训学校”, 用以为纽约市政研究局培训工作人员, 由此带动了一大批大学开设公共行政管理课程。1924 年,“公共服务培训学校”迁到了锡拉丘兹大学, 该校与新成立的“马克斯维尔公民与公共事务学院”合并, 同时启动了BB美国第一个MPA 计划, 面向公共行政管理领域创办了综合性的教育与培训课程。
继锡拉丘兹大学首开MPA教育先河之后,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普林斯顿大学伍德威尔逊国际事务学院先后于20世纪30年代,40年代也启动了MPA教育计划,开展了MPA的教育培训,从美国公共服务培训学校算起,美国的MPA教育至今已有80年的历史。
三、 MPA发展历程
1. 美国的MPA教育发展过程
美国MPA的发展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
(1) 20 世纪50 年代以前为创立和发展时期
在这一时期, 大学里公共行政教育发展缓慢, 到1960 年, 全美只有50 所大学开设公共行政或管理课程。
(2) 20 世纪60 年代和70 年代初, 迅速发展时期
在这一时期由于美国各级政府对公务员职业培训的需求日益增大, 大学的公共行政课程教学开始迅速发展, 到1973 年, 全美设公共行政课的院校达101所。多样化是这一时期美国MPA 教育最显著的特点。
(3)20 世纪70 年代以后, 美国的MPA 教育进入了一个规范化的发展时期
在这一时期,随着MPA 教育规模继续扩大, 到1995 年, 美国开办MPA 教育的院校已发展到了232 所, 这一时期的MPA 教育最主要的特点就是有关院校开始加强联系, 相互学习,建立了统一的M PA 课程标准。
1978 年成立了由开办MPA 教育的所有院校组成的全美行政院校联合会(NA SPAA ) ,联 合会内设立学术委员会, 负责确定MPA 教育的共同课程或核心课程。联合会的学术委员会还定期对其成员院校的MPA 教育进行合格评估。评估结果由《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公布, 即全美MPA 教育院校排行榜。评估的结果有三个: 合格、不合格、限期改进。这一结果不仅具有社会影响力, 而且政府也认可。不可格者将失去继续举办MPA 教育的权利, 限期改进者将停止招生一年, 保留举办资格, 等待复评。
2. 欧洲MPA的发展情况
在法国, 1945 年创办的法国国立行政学院就是以培养高级行政管理人员为目的的机构,属于大学系列。受法国传统影响, 其毕业生虽不被授予学位, 但质量与水平丝毫不比美国的MPA 逊色。为了适应国际化的要求, 法国国立行政学院已决定进行改革, 为毕业生授予相关学位。
英国的MPA 教育的发展在欧洲较为突出, 比较有影响的院校有伦敦大学的政治经济学院、伯明翰大学的公共政策学院以及牛津大学等。
3. 世界MPA教育迅速发展
欧美MPA教育的发展及其成功经验, 很快受到世界其他国家的重视, 这些国家纷纷向美取经, 并建立起各具本国特色的M PA 专业教育。加拿大、澳大利亚及亚洲一些国家如韩国等也有相关学位课程, 以色列在美国的帮助下已于1999 年开办了MPA 学位教育。更普遍的情况是,欧美国家有关院校的MPA教育对世界其他国家开放,吸收了来自世界各国的留学生,并确实培养了一批国外的高级管理者。
4. 我国MPA的发展情况
从1998年开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会同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开始组织专家就我国设置和试办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研究、 论证,并对欧美等国家培养公共管理高层次人才情况进行了考察。1999年5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 位设置方案及其说明。
2000年8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24所高等院 校为首批MPA培养试点单位。为了有利于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事部研究,决定成立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中指出,根据新形势下社会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要求,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公共管理体系,完善国家公共事务和行政管理干部培训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国家公共事务 和行政管理干部队伍,特设置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我国MPA自2001年开始招生,目前全国有MPA招生培养院校100所(包括今年新批院校),拥有在读和已毕业的MPA研究生3.6万余人。
人事部及相关部门重视MPA工作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建立和完善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公共管理体系,推进公共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和专业化,必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共管理尤其是行政管理队伍。为此人事部及相关部门非常重视MPA工作。
1、2004年人事部发布了[2004]60号文件 《国家人事部“关于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2、2005年人事部再次发文(国人部发[2005]29号)《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公共管理核心内容培训的通知》。通知要求在公务员中开展公共管理核心内容的培训。
3、2006年3月教育部吴启迪副部长代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宣布:我国MPA教育试点工作顺利结束,转入正式实施阶段,并作了《积极发展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培养大批高层次、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的报告。
4、2007年人事部印发了《“十一五”全国人事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20号)。通知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学历学位教育。鼓励人事干部本着工作需要、学用一致原则,参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学历学位教育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进一步改善人事干部队伍的学历学位结构和专业知识结构,为人事部门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到2010年,市(地)以下人事干部大学本科以上人员比例达到70%。
规范化管理
为推动我国MPA教育发展,2001年2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事部成立了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并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此后,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对MPA院校进行了统一、规范的管理。
1、不断扩大MPA教育规模和影响。我国MPA专业学位教育,适应我国公共管理和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需要,适应我国教育发展和学位制度完善的需 要,在短短的五年时间,从无到有,规模不断扩大,既填补了我国公共管理领域应用型研究生培养的一个空白,又开创了公务员能力建设的新途径。现在,MPA试 办院校由首批的24所,经两次扩充,发展到目前的83所,分布在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还有很多院校正在积极申报试办权。目前,在校和已毕业的MPA 研究生共17294人,遍布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我国MPA教育的快速发展,受到了广大公务员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欢迎,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反响,充分 体现了MPA教育的生命力和广阔发展前景。
2、积极探索MPA教育新模式。为实现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的培养目标,确实提高学生实际工作能力,积极探索与之相适应的MPA教育新模式。通过国内外考察,与政府部门研讨,借鉴各专业学位教育经验,举办研讨会,开展师资培训等途径和方式,努力探索、研究、把握MPA专业 学位教育的特点和规律,并将研究成果积极运用到实践工作中。截至目前,全国首届MPA优秀论文评选工作已经结束,以调查报告、政策评估、项目规划、对策研究等为主体的应用型MPA论文受到了专家和社会的好评。MPA教育合格评估方案也已经完成,按照MPA专业学位教育的要求,对首批24所MPA试办院校进行评估。目前我国首批24所MPA培养院校已完成评估,MPA教育正朝着科学、规范、优质方向发展。评估的顺利完成意味着我国MPA教育进入了一个相对完善和相对成熟的时期。
3、不断完善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工作制度和工作方式。通过几年的努力,目前MPA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套有效的工作制度和工 作方式。最集中的体现是形成了四个制度化的会议:一是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工作会议。主要内容是研究与MPA教育相关的政策、培养方案、学科建设等问题,也包括评审新增院校等国务院学位办委托的工作。一般每年春季召开,与会人员主要是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目前一共开过6次。二是全国MPA教 育研讨会。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教育、人事等主管部门有关MPA教育的新精神,总结、交流MPA教育的新鲜经验。每年暑假召开,规模相对较大,包括各MPA 试办院校的MPA教育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教师代表等,目前一共召开了5次。三是公共管理院长论坛。这是2005年首次创立的(2005年在浙江大学召 开,今年拟在山东大学召开),每年秋季召开,主要是院长参加,讨论的主题是院长们关注的热点问题,如学院建设、学科建设等。四是全国MPA论坛。这是一个 以MPA研究生为主体的活动,目的是加强各院校MPA研究生的交流,各院校都很重视,积极派教师带队参加。论坛每年冬季举行,内容和形式每年都有创新,在 社会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首批MPA试点院校有24所分别是: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 天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 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
2003年新批MPA培养单位
山东大学、四川大学、湘潭大学、重庆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大学、南开大学、云南大学、南昌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大学、苏州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山西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安徽大学、中南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内蒙古大学、新疆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合肥工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