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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复试参考书:  复试科目:财务会计、思想政治理论  课程名称:财务会计  考试的总体要求  本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学、财务会计学、

  复试参考书:

  复试科目:财务会计、思想政治理论

  课程名称:财务会计

  考试的总体要求

  本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学”、“财务会计学”、“成本会计学”三门课程的内容。“初级会计学”要求掌握会计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财务会计学”要求掌握基本业务处理,“成本会计学”要求掌握不同的成本核算方法。

  考试的内容

  1.会计基本概念及理论:基本会计准则所涉及相关概念,会计处理方法,复式记账原理,会计核算组织程序。

  2.会计基本业务处理:资产负债表要素及利润表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与报告,财务报告,或有事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借款费用,政府补助,租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3.成本核算:成本核算原理及程序,制造业产品成本的归集与核算。

  考试的题型

  名词解释、选择、判断、成本核算、会计业务处理、论述。

  课程名称:思想政治理论

  一、 考试的总体要求

  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考试的学科范围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二、 考试的内容

  1.基本概念:马克思主义、物质、意识、实践、矛盾、规律、真理、价值、社会存在、社会意识、意识形态、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社会形态、社会基本矛盾、人民群众、商品、所有制、剩余价值、经济全球化、“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思想路线、新民主主义、社会主义本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按劳分配、创新型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国两制”、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等。

  2.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科学性与革命性的统一、马克思主义的物质观及其理论意义、实践的基本特征和基本形式、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本质和核心、量变质变规律、意识能动作用的表现、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价值评价及其特点、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规律原理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统一、社会基本矛盾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改革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科学技术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人民群众在创造历史过程中的决定作用、商品经济产生的历史条件、私有制基础上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新民主主义理论、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基本路线、“三步走”的发展战略、“三个有利于”的标准、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涵等。

  3.运用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分析重大历史、理论和现实问题:

  理解马克思主义产生的经济社会根源、思想渊源和实践基础。理解意识的能动性以及在实践中正确发挥意识的能动性。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辩证关系的原理以及这一原理对于我们正确对待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意义。理解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以及它对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意义。理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科学内涵。初级阶段理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从时代背景、主要内容和指导意义等方面谈一谈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理解为什么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理论。理解中国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如何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理解为什么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指导地位等。

  三、 考试的题型

  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

  复试形式及时间:

  考生根据我院2015年复试基本程序及时间安排参加复试。

  (1)专业课笔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

  (2)外语听力测试在专业课笔试前进行,时间20分钟,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满分20分。外语听力、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2015年3月27日18:30。

  (3)外语口语测试,由学院组织,满分30分。

  (4)综合面试,由学院组织,满分100分。

  凡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都需要参加体检,体检地点为华北电力大学校医院。体检时间:3月27、29、30日。验血要空腹,验血只能在每天上午进行。

  三、综合面试工作细则及评分细则,口语测试组织形式及评分细则

  1、指导思想

  结合政治思想表现、身体及心理健康状况,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和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

  2、组织形式

  综合面试:按照二级学科专业分别设立面试小组。

  口语测试:口语测试单独组织,分2个测试组同时进行测试。

  3、评价标准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由两个部分构成,一是考生从复试试题库随机抽取一个客观问题进行回答,该部分满分30分,然后复试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2~3个问题,考生回答,该部分满分为70分。每个老师根据学生回答问题的情况,对抽签问题和现场提问问题的回答分别进行打分,然后汇总为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面试的最终成绩为各个老师给出的总成绩的平均数。

  英语口语测试:每个口语测试小组有一定数量的主题词,由考生抽签,根据考生的抽签来决定提问的主题词。测试时,测试小组围绕主题词进行提问,和考生进行口语对话,测试考生的口语水平。要求学生用英文回答,根据回答情况,每位教师独立对学生的英语口语水平进行打分。口语测试的最终成绩为各个老师给出的成绩的平均数。

  录取:

  (一)成绩的使用

  (1)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即: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外语听力测试成绩+外语口语测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对于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等联考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政治理论笔试成绩(百分)*25%。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的不予录取(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30分的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何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二)录取办法

  (1)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各院系对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报考考生和调剂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分别排序,根据各院系学科专业规模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如果考生入学总成绩出现同分的情况,则按复试总成绩排序,优先录取复试总成绩高的考生,如果考生入学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都同分,则按初试的数学成绩排序,优先录取初试数学成绩高的考生,如果入学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和初试数学成绩都同分,则按初试的英语成绩排序,优先录取初试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2)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汉族考生单独排序,录取人数不超过该计划招生总规模的10%。

  (3)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其他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前,须与学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