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会计(一)研究方向:(管理学院)01.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02.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03.管理会计与企业信息化04.审计理论与实务05.税制与税
会计(一)
研究方向:(管理学院)
01.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
02.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
03.管理会计与企业信息化
04.审计理论与实务
05.税制与税收筹划
招生人数:149
复试科目
会计、财务管理等综合考试
参考书目:
《财务会计》(第1版)徐文丽等编著 立信会计出版社 2011年
《财务管理基础》戴书松主编 中国金融出版社 2011年1月
《管理会计》 许金叶编著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2年11月
《审计学原理》(第1版)李寿喜编著 经济管理出版社 2012年8月
01.国际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
02.国际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
指导教师:
方慧副教授、刘焱副教授、王妍玲博士、甘丽凝博士、程敏博士、倪栩博士以及来自实务界的兼职指导教师20余名。
招生人数:20
复试科目
会计、财务管理等综合考试(复试科目)
参考书目:
《中级财务会计》(第4版) 刘永泽主编,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4.7
《高级财务会计》(第4版)刘永泽,傅荣主编,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14年7月
《管理会计》 吴大军主编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13年8月
《财务管理》(第3版)刘淑莲主编,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13年5月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可含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两部分组成。复试满分300分。
1.专业笔试:主要是专业综合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笔试满分一般为100分。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及外语口语及听力等。每一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必须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参加复试的教师须独立评分;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条件许可的院(系)可单独组织对考生的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复试外还需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15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90分以下)不予录取。
4.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在复试中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该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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