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我校特殊专业的基本要求;
4. 考生的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人员。
(4)在校硕士或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取得书面同意意见书。
(5)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报考条件:①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第一作者研究论文;②补修六门以上(含六门)报考专业(领域)的本科主干课程,由补修课程的高校教务部门出具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
(6)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需提交填写完整的《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该表由定向培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民族教育主管部门提供。
(二)报考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报考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 网上报名:考生(推免生除外,下同)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考生责任自负。除MBA、MPA考生外,其余考生就近选择考点。选择考点为中国农业大学的考生(MBA、MPA考生必须选择我校为考点)须网上缴费,选择非北京考点的考生根据当地的要求缴费。
2. 现场确认: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今年现场确认时间可能有变,请关注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网站或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与图像采集。今年未按规定办理确认手续及图像采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名无效。
3. 相关说明
(1)考生应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本简章之相关规定与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考试、不予复试、不予录取等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且不退还报名费。在报考过程中如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2)凡符合教育部当年有关加分政策或照顾政策的考生(如: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应在报名时填写相关信息,学校仅按照报名信息库内容进行核实,核实后按照相关政策予以加分或给予照顾。
(3)招生导师信息查询办法: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学科与导师→招生专业→招生导师姓名。
(三)初试
考生于规定时间持有效身份证(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下同)、准考证及准考证上规定可携带的物品参加考试。
1. 初试时间:按教育部规定时间
2. 准考证打印: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不得涂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3. 考试科目:英语二,管理类联考。
4、考试大纲:详见《中国农业大学2016年MPAcc考试大纲》。
(四)报考资格审查、复试及录取
1. 报考资格审查
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下旬,凡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应分别携带下列材料到报考学院进行报考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复试。
(1)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居民身份证(或军校学员证)、准考证及完整的本科学习成绩单(需有教务部门公章,下同)。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博士: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或博士学位证书、准考证以及本科或硕士或博士学习期间的成绩单。
(3)同等学力考生:有效身份证件、本科结业证或高职高专毕业证、准考证、完整的大学学习成绩单、公开发表的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高职高专毕业生还应提交补修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
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应完整真实有效,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经报考学院专人审核原件后,复印件收存归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报考、录取资格,直至追究相应责任。
2. 复试
(1)分数线:我校为教育部34所自划线招生单位之一,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为实际录取人数的120%-150%。凡符合学校公布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专业复试(学校同意招生学院提高复试分数要求的学科,考生需达到学院公布的复试分数要求)。复试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50%。
(2)复试方式:专业复试由招生学院组织进行,一般采用笔试、面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及实验操作等多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还需加试两门专业课。
(3)复试费: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按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缴纳100元复试费。
(4)体检:复试期间考生需参加由我校医院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及收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 录取
(1)我校实行对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含初试与复试)进行排名,择优录取的招生办法。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录取名单在招生学院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公布的监督电话进行举报。
(2)我校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生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3)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升本科的应届毕业生考生如入学报到时不能提交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将取消入学资格。
4.会计专硕招生人数:35人,学制两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按原规定6000元/年执行(MBA、MPA、金融硕士、会计硕士、项目管理硕士等学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王尧、方芳
联系电话:62738513
招生人数含推荐免试生。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结束后在正式报名前公布实际对外可招生人数。招生相关信息请详见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