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MBA报考测评申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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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学校被誉为“化工高层次人才的摇篮”,仅以湖北省化工、医药行业为例,在产值 1 亿元以上的 80 余家大中型化工、医药单位中,近 70%的企业主要领导人是我校的毕业生。五年来,我校学生获得国际级奖项 8 项,国家级奖 133 项、省部级奖 564 项。

一、武汉工程大学简介 

学校创建于 1972 年,是一所以工为主,覆盖工、理、管、经、文、法、艺术、医学、教育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 1998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2 年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2013 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14 年整体进入一本高校行列。学校地处光谷腹地,现有武昌和流芳两个校区,是湖北省“绿化红旗单位”、“生态园林式学校”。 一、学科专业 
学校现有 18 个学院、1 个部、1 个研究设计院,另有 1 个独立学院。1 个国内“一流学科”,2 个省属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1 个省级优势学科,5 个省级特色学科,4 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2 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9 个二级学科学术型硕士授权点,翻译、艺术、工商管理、法律、会计、工程等 6 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其中工程硕士授权类别包含10 个授权领域。 
二、人才队伍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 1854 人,其中专职教学科研人员 1290 人,教师中具有正高级职称 246 人,副高级职称 451 人。在职教师中,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2 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 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2 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3 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1 人,省高端人才引领计划入选者 1 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12 人,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 5 人,湖北省“百人计划”人选 10 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 74 人,湖北省教学名师 3 人,全国优秀教师 1 人,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津贴的专家 28 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8 人,“楚天学者计划”特聘岗位人员 48 人,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 6 人,“工大学者计划”特聘岗位人员 31 人。现有博士生导师 58 人,硕士研究生导师 779 人。 
三、科研平台 
学校拥有 1 个研究设计院,1 个国家磷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
个磷资源开发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 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 个绿色
化工过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 个部委级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1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 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 45 个省市级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技术中心(基地),1 个武汉化工新材料工业技术研究院。现有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 1 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 9 个。 
四、科研成果 
2006 年以来,学校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7320 项,其中“973 计划”、 “863 计划”等国家级项目 265 项,省部、市级项目 1390 项。获国家、省部、市级教学、科技成果奖 160 项。获专利授权 1490 余项,学术论文被 SCI 等检索收录 3460 余篇。2014-2016 年,学校科研入帐经费共计 3.9 亿元。学校被评为 “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学校在 2017 中国大学顶尖成果排名中位列 189 名。
五、合作交流 
学校先后与 40 余所大学或研究机构建立了稳定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关系,成立了有 130 余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和地方政府参加的董事会、37 个校友分会以及武汉工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了各类社会奖助学金 19 项。 
六、培养质量 
学校被誉为“化工高层次人才的摇篮”,仅以湖北省化工、医药行业为例,在产值 1 亿元以上的 80 余家大中型化工、医药单位中,近 70%的企业主要领导人是我校的毕业生。五年来,我校学生获得国际级奖项 8 项,国家级奖 133 项、省部级奖 564 项。研究生就业率一直稳定在 95%以上,高端就业率和升学率在 40%以上。 
报考注意事项 
一、招生说明 
1. 2019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预计招生 1200 余名,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录取时,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和社会需求,适当调整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 
2.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从 2017 年开始,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达到毕业条件时发放毕业证、学位证。 
3.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脱产,收费标准为 0.8 万元/年/人(其中,会计硕士为5 万元/3 年/人,艺术硕士1万元/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脱产或半脱产,收费标准为:马克主义中国化研究、教育经济及管理专业 1.2 万元/年/人,工商管理硕士 1.8 万/年/人,会计硕士为 2 万元/年/人,翻译硕士 1.3-1.6 万元/年/人,法律硕士 1.2 万元/年/人,艺术硕士 1.5 万元/年/人)。最终学费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 月 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录取当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
毕业学历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
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
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4. 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推荐免试
我校接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统考。除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专业外,我校其他各专业均接收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生,具体详见《武汉工程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欢迎广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校研究生院或相关学院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  
三、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2019 年硕士研究生报名仍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2018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告为准,每天9:00-22:00。 
考生登录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报名费缴纳具体安排以当地省教育考试院或考点通知为准。  
(2)现场确认:省内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选择的报考点现场确认,省外考生现场确认以报考点公布的时间和地点为准。报考我校艺术专业学位的人员必须到武汉工程大学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到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现场确认时凭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照相、信息确认,逾期未确认者,报考无效。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在 2019 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没有参加现场确认、照相、交费的考生,即使已完成网上报名手续仍被视为本次报名无效。 
4. 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  
初试日期:以教育部公告的时间为准(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第三天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初试地点:武汉工程大学(外地考生请在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参加考试) 初试科目:详见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复 试:2019 年 4 月初在武汉工程大学进行(具体时间、要求浏览武汉工程
大学研究生院网页 http://yjs.wit.edu.cn/。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 
我校现有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均可招生,2019 年拟招收 12 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报考条件且已完成服役并正式退出现役的均可报考,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我校可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六、其它事项 
招生信息均以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若本简章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