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1)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学校总体按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含专业学位);生源充足的一些专业可适当放宽复试比例。
(2)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1)学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对象是参加该年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考生。复试者的初试成绩须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2020年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A类地区),同时符合重庆工商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人数根据各专业考生的具体情况和招生名额统一考虑。
2)调剂考生原则上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原则确定参加复试;个别专业经审批,可按业务课成绩高低等方式排序,须提前在专业复试方案中公布。
3)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和考生编号等信息将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在学校研究生院或各学院网站公示。
2、关于复试内容及方式
(1)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思政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试,各专业可依据实际需要增加复试内容。
对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须严格复试。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正常的复试以外,须加试2门科目。加试科目每门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报考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各学院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
报考我校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培养单位在复试中进行。
(2)复试方式
1)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试均为网络远程复试,专业测试采用远程笔试或远程口试方式进行,综合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试采用远程面试方式进行。各部分具体操作方式及分数所占权重,请参看各学院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2)复试命题、制卷、阅卷、登分等环节的保密要求与初试相同。
3)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依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体检
学校拟对考生在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在特殊情况下,各培养单位可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考生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4)复试思想政治考核
对复试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由各培养单位负责。
3、关于初试、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总成绩占70%、复试总成绩占30%的权重计算。
4、硕士研究生的录取办法
(1)录取标准
1)硕士生录取工作必须贯彻按需招生的方针,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应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初试分数线,在考生政治、健康合格的前提下,以专业或研究方向为单位,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总)的顺序,参照初、复试单科成绩,并综合考虑面试小组意见后,择优录取。
2)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考生排序,学院未规定的,按初试成绩总分、英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各学院有特殊规定的,按学院规定执行;
3)如拟录取学生中有自动放弃的,按入学考试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拟录取。
4)在指标范围内,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经复试合格后予以录取,余下名额接收调剂生。
5)对符合录取要求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录取。
(2)如有下列情形的,学校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包括单科不合格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入学体检不合格者,按上级有关文件处理。
6)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加强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或发现在复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以上就是“2021MPA复试:重庆工商大学MPA复试内容、复试要求、复试成绩计算”,预祝大家成功上岸,一举成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