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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来源:社科赛斯写作导师张乃心,严禁商业用途、转载,侵权必究

热点解读

本次推送系统的和各位准研究生梳理了国家软实力以及产权保护相关的热门话题。其中共享经济与产权保护都是当下的热点,知识产权的保护更好的促进了发明创作;知识共享打破了垄断,使得社会得以充分利用研发创作的成果,两件看似矛盾的事情之间如何进行抉择呢?

相关可参考主题(各位同学需要对相关主题进行逐一排查,确保每一个都言之有物):共享经济、知识共享、知识付费、产权保护、创新、信息化发展、长远眼光、发展眼光、品牌意识、软实力、文化自信、中国品牌、品牌影响力等。

趋势: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

品牌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资源,也是衡量国家经济实力的重要指标。 “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这“三个转变”,为我国在新形势下建设品牌强国、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提供了科学指导和现实路径。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处在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大力发展品牌经济、建设品牌强国对于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我国经济发展跃上新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品牌建设关乎国家整体实力

品牌与国家形象关系密切。知名国际品牌是响亮的国家名片,对于提升国家影响力和文化软实力具有重要作用。人们通常认为,品牌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品牌建设只要遵循市场规律就能取得成功,却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品牌建设关乎国家经济和战略安全、关乎民族文化传承和发扬。特别是民族品牌,它们代表着国家的经济实力和软实力以及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其发展壮大有利于增强我国在全球经济竞争中的话语权,有利于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应将品牌战略纳入国家整体发展战略,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推动品牌建设。

品牌建设能推动技术、产品和商业模式创新。

品牌是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无形资产,凝结着企业的创新成果,能够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创造市场价值。国际知名品牌往往具有自己的核心优势,这种优势包括独特的产品、丰富的商业文化内涵、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等。其中,核心技术优势最为关键,是许多企业强化品牌建设的底气所在。

品牌建设能满足消费需求,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

加强品牌建设顺应消费升级趋势,能够有效增强消费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品牌建设能够促使企业更加专注于提升产品品质,提高品牌的含金量,拓展品牌的发展空间;有利于淘汰低端过剩产能,增加高端产品和服务供给,进而提振消费信心、满足消费需求,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

品牌建设能提高新形势下品牌建设水平。

经济发展新常态对我国的品牌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传统的品牌战略已经表现出明显的不适应,迫切需要根据形势发展变化,立足自身优势,加大政策支持,转变发展理念,加强统筹协调,倾力打造一批既有中国特色又有国际水准的品牌。

趋势:文化自信

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要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最根本的还有一个文化自信”。那么,何谓文化自信?文化自信有两重基本含义,一是对主体而言,指文化主体要相信自己、要有一种积极健康的心理状态。只有具备这个心理基础,才可能积极能动地作为,才会认真反思自身文化之优劣,积极扬弃;才会开放地对待异族文化,以批判地吸纳不断发展和壮大自己。二是对文化自身基本内容而言,指因文化独特而自信、因文化强大而自信,既可以表现为对自身先进文化发扬光大,又不担心在进行传播交流中被“吞噬”;既能把自身的优秀文化传达到其他异文化当中去,又能充满自信地去学习异国文化中的精髓,拥有“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

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这三个“更”,凸显了“文化自信”在“四个自信”中的地位。

现状一:网络文化发展

正确看待网络文化产品?

网络文化产品是一把“双刃剑”。网络文化产品不但反映现实社会,而且深刻反作用于现实社会。网络文化产品的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影响。

网络文化产品带来文化的多元化。网络文化产品井喷式的生产与传播过程,将以往被抑制的公众的文化创造力充分释放出来,同时也使以往被忽略的各种小众化甚至个性化文化需求得以满足。但是,网络文化产品总是处于不断升级之中,过于快速的变化使网络文化总是在浅层流动,难以形成深层积淀,甚至带来一些文化乱象。

网络文化产品常常引发万众狂欢。许多有活力的网络文化产品往往来自于网民,尽管很多人参与网络文化产品创作与传播的初衷是对单调文化生活的一种“反叛”,但实践中又往往表现为文化上的跟风。因此,网络文化发展中多元化的参与最终也可能带来新的文化趋同。而且,在一些时候这种万众狂欢也可能带来群体性迷失。

网络文化产品与粉丝经济相互推动。网络文化产品不仅继承了传统文化产品的盈利模式,还带来了全新的盈利模式,比如粉丝经济。对于网络文化产品而言,以作品或创作者为纽带,将具有共同兴趣与价值取向的粉丝连接在一起,在粉丝与作品或创作者的互动中强化粉丝的归属感与参与感,推动作品传播和价值实现,这是粉丝文化形成的机制,也是粉丝经济的基础。网络文化产品使分散的粉丝个体集结为粉丝群体,由此带来的一些问题也值得关注。

网络文化产品的消费差异带来群体间的文化隔阂。许多网络文化产品都有一定的小众性与专属性,不同群体认同与消费的网络文化产品不尽相同。对网络文化产品消费的不同偏好,在一定程度上会带来群体间的文化隔阂。从积极的方面说,这种消费差异可以带来网络文化的多样性;但从另一方面看,如果各群体固守自己的文化偏好,也会给社会的沟通、整合带来障碍。

现状二:网络知识付费

如何正确认识知识付费现象?

知识付费走红,有三个客观条件:一是随着移动互联时代到来,手机端阅读不断增长,阅读越来越碎片化;二是支付手段方便了,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等提供了便捷;三是年轻人支付习惯的形成。

从本质上看,知识付费是消费升级的必然结果。

知识付费就像一条突然闯入的鲶鱼,搅活知识消费这个池塘。对于内容提供者来说,将专业知识变现,还能卖个好价钱,体现了知识的价值与尊严。一个经济学家在经营学问、济世安民之余,还有不菲收入,过上体面生活,结果堪称完美。对于付费的知识而言,因为用户只愿意为优质内容埋单,所以必须是专业、严谨、独到的“干货”,才能让用户心甘情愿地掏钱。强调用户体验的互联网特性,形成倒逼机制,迫使内容提供者不断提升付费知识的内涵与价值。

知识付费不仅是对知识的尊重和知识变现的一种方式,还是知识价值的体现和自然甄选。一旦进入付费模式,消费者就会慎重选择,那些没有营养的“知识”就会被自然淘汰。换言之,知识付费可以实现对信息的自动净化,起“良币驱逐劣币”之功效,屏蔽掉一些低俗的、不实乃至毫无价值的信息,倒逼知识的生产输送者树立精品意识,从而让公众接受和获得更多有价值的信息。

现状三:共享经济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互联网+”的方式涵盖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与此同时,共享经济也在互联网浪潮中兴起,并愈演愈烈,大有颠覆旧有经济模式和生活方式的趋势。

共享经济是指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分享海量的分散化闲置资源,满足多样化需求的一种经济活动。

共享经济是近年来经济发展中的热词。从最早的打车软件,到现在满街的共享自行车,以及已经出现萌芽的共享汽车,占据了城市出行的半壁江山,可见分享经济正处在一个良好的快速发展阶段,并且政府对于分享经济的认识和管理也越来越成熟,此热点也不存在敏感区域,所以在考试中出现概率较高。

共享经济对当前社会发展意义重大。

首先,它能够推动万众创新,落实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共享经济能够充分调动沉睡的社会资源,从而突破传统领域、行业的管理藩篱,催生出了拥有互联网思维的新兴领域;

其次,它还能够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扩大就业容量。传统行业与互联网+的结合,促进了其转型升级,也让它以更加符合时代潮流的方式进一步发展,交通出行、房屋短租、金融、生活服务、知识产权等领域,在共享经济的助力下,获得了新生。与此同时,涌现出来的诸多行业,也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解决了就业难题;

再次,它能够扩大有效供给,推动供给侧改革。共享经济主张通过对社会存量资源的调整来实现产品和服务的最大程度利用,大力发展共享经济,提高了资源利用率,能够很好地解决产能过剩的问题。

最后,共享经济也是推动低碳生活,促进绿色发展的重要手段。在共享汽车、共享公寓等领域的创新,能够有效降低资源的浪费,缓解社会的能源压力,也能培养民众的低碳生活理念。

政策:产权保护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热点的背后往往是社会的痛点。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大力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我国基本形成了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和产权保护法律框架,全社会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是创造良好预期、增强社会信心的现实需要。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换挡、结构调整阵痛、新旧动能转换相互交织,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有效应对各种挑战、保持经济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必须稳定社会预期、增强社会信心。做到这一点,保护好产权尤为关键。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

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公平是产权保护的核心原则。公民财产权得到平等有效保护,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内涵和重要体现。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财富不断积累和壮大,中等收入群体日渐扩大,人们对产权安全性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必须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保护公民产权权益和创新收益,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营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

辩证:知识产权与知识共享

看法一

有人说,共享经济的实质是共享这一理念,核心竞争力在于创造一种适于广泛应用的共享场景连接供给者和使用者两端,然后培养普通用户的使用习惯,就大功告成。这更多的是模式创新,而不是技术创新,因此不需要专利保护。但是从另一角度来说,如果共享经济仅止步于模式创新,那么对于企业家或是投资人都“悲剧”了。当某一种模式被创造出来,由于模式创新得不到任何法律保护,那么模仿者仅需要足够的资金投入,即可复制并参与竞争,到最后剩下的商业竞争手段除了疯狂的金币战争实在没有其他有效的手段了。

看法二

著作权属于私权。知识共享,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当然包括著作权法律法规;知识共享,应该尊重著作权人的各项民事权利,当然包括著作权。知识共享和版权保护从来就不是矛盾关系。尊重版权是知识共享的前提。著作权法律法规是知识共享的“红线”。

每个人作为消费者,在希望分享知识的同时,每个网络平台在提供知识共享服务的同时,也应该关注并尊重著作权人的著作权;知识资源的创作者、生产者作为著作权人,理所应当从知识共享中分享到创作带来的收益和快乐。只有尊重版权,著作权人才会源源不断地创作和生产知识,让整个社会来共享。这才是真正的知识共享。

今日练笔

提醒各位同学,每次的练笔都是我根据当前主题给出的一个相对比较有难度的命题角度,考场上如果大家真的遇到类似主题,一定不要掉以轻心、生搬硬套,要以考题为准,根据考题题干进行审题立意。

为什么要保护?设立专利权、著作权等等知识产权,是为了促进发明创作。诱使发明创作机构更努力,是知识产权制度最重要的作用。

为什么要分享?因为知识产权带来了垄断,而垄断永远是低效率的。例如看电影,由于影视公司的原创垄断,票价要卖100块钱。如果没有这个源于知识产权的垄断,下载电影看其实是可以免费的。想象一下,这里面有多少人原本应该能看到电影但实际上看不起,社会福利的损失也是很大的。“盗版”看电影不合法,道德上也不正确,但客观的说它也有好处,它打破了影视公司的原创垄断,增进了全社会的福利。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以促进研发创作,弱化知识产权保护以充分利用研发创作的成果,这两件事情是矛盾的。

对此,你怎么看,你认为在矛盾中应该倾向于哪一边对社会更有益呢?给出你的观点并尝试自己动笔论证一下吧。

来源:社科赛斯写作导师张乃心,严禁商业用途、转载,侵权必究